四川省住建厅印发《2022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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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建城建发〔2022〕7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自贡市、乐山市水务局、成都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做好2022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持续推动我省城市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2022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9日

 

2022年全省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要点

 

 一、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加强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按照分区分类防控指引和最新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全省城市供水、排水、环境卫生、供气等市政公用行业疫情防控,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疫情期间“平”“战”转换能力。持续做好方舱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生活污水排放监管及周边生活垃圾处置工作。2.加快推进行业人员疫苗免疫接种。完善新冠肺炎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方案,加强疫苗接种常态化工作调度,动态跟踪掌握系统行业人员疫苗接种、疫苗加强针接种情况,做好系统行业人员加强针接种工作,确保“应接尽接”,筑牢住建领域免疫屏障。

3.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企业)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落实防控责任。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两微一网”等平台,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广泛宣传各地经验做法,引导广大群众履行防控个人责任,共同筑牢防控网。

 

二、推进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

 

4.抓好住建领域生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的涉及住建领域相关问题的整改销号工作,确保到2022年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1项整改任务(第二十六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项整改任务(第十二、十五项),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1项整改任务(第二项),以及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2项整改任务(2019年国家移交第十四项、2021年国家移交第九项)完成整改。强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时限完成省整改任务第五十三、五十八、六十二项整改工作。积极推动住建领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深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进一步完善治理长效机制。启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2022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认定,公布黑臭水体清单、河湖长、主责部门和计划达标期限。制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一河一策”整治方案,科学规划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实施。2022年底,力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40%。

6.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组织大渡河流域雅安、乐山、甘孜等5市(州)制定大渡河2022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清单,落实《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2021-2025)》。开展大渡河管理保护工作督查检查和指导调研,协助考核评估大渡河流域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协调做好大渡河省级河长巡河工作。

 

三、补齐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7.加快城市(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实施新一轮污水垃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为抓手,加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加快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收集效能,补齐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短板,改造现有不达标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完成“新三推”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投资270.6亿元,设市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55%以上

8.推进城市供水老化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提升应急供水能力。对全省958座供水厂、净水厂、取水设施、加压泵站、调压站等设施进行安全运行检查,实施32座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供水老化管网改造。到2022年底,力争完成城市供水管网改造3600公里以上,公共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9.加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焚烧发电厂、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设施短板,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污水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实时监测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动态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完成“新三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投资92.5亿元,垃圾焚烧处理占比达到58%以上。

10.强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核准,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管理。科学编制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和资源化利用项目,按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与处置场(站)工程建设标准》,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完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制度。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标准或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11.有序推进燃气老化管网更新改造。出台《四川省燃气等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方案(2022-2025年)》,将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纳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系统推进,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制定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并按照要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2.加大城市交通体系化建设力度。大力推进TOD发展模式,加快推进成都市8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及S3资阳线建设。优化城市内部生活性道路路网,合理控制行车道数量及宽度,主城区道路网密度稳步提升。构建连续、畅通、安全的步行与自行车道网路。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站)等设施建设。统筹地下空间综合利用,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日常巡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等工作。到2022年底,力争城市道路路网密度达到7.5%或提高0.5个百分点。

 

四、开展城市功能品质提升行动

 

13.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全省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选,2022年确定10个省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指导符合条件的城市申报国家级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制定《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开展海绵城市绩效评价。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城市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14.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落实《2022年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加快建立垃圾分类指导员、督导员队伍,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点和示范片区建设。加快垃圾分类管理地方立法,健全完善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分类意识。攀枝花、遂宁等9个城市加强与深圳市“1对1”交流协作,学习借鉴深圳市先进经验做法。到2022年底,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34%以上,成都、德阳、广元稳定保持在37%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6%以上,垃圾分类季度评估全国排名稳步上升。

15.全力推进节水工作。结合国家行水行动方案,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指导资阳、内江、自贡完成国家节水城市申报与创建,指导成都、自贡、绵阳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核验收。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装备,普及应用型节水卫生器具。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四川省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和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提高污水再生水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到2022年底,力争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2%以上,创建100个节水型小区。

16.加快推进绿色社区建设。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体检等工作,推进绿色社区建设,实施两批次绿色社区申报评定。对创建成功的绿色社区实施常态监督和动态管理,建设一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与省级示范绿色社区。到2022年底,力争全省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

17.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引导户外经济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城市灵活就业。落实《四川省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评价办法(试行)》,开展侵占自行车道、人行道清理行动和养老诈骗等“牛皮癣”广告清扫行动,持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动态消除城市照明“暗区”。推进城市道路、公厕等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城市环卫清扫保洁,落实环卫工人职业健康、工作环境等合法权益。加快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城市管理领域一体化格局,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城管一体化发展。

 

五、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18.探索推进“新城建”。依托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加快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推广多功能杆、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环保、智慧安防等新型智慧城市公共服务领域物联网应用。优化城市供水供气等报装程序,逐步实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就近办”,推动相关部门实现平台并联审批。加大成都市作为国家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与智慧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双试点”探索力度。

19.提高燃气安全智能化管理能力。摸清燃气安全智能化建设现状,做好燃气安全有关信息化系统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有机衔接,加快统一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对接标准。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力争实现城镇燃气安全“一网统管”。指导燃气企业加大燃气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管道地理信息、生产运行、管道巡护等信息系统建设。

 

六、加强韧性城市建设

 

20.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四川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攻坚行动,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加大整改攻坚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10月底前,全面完成隐患问题整治任务,难以整治到位的落实好管控措施。10月到12月,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21.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建设。启动实施《四川省城市内涝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建立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库,形成按月调度、按季督促的跟踪管理机制。落实《关于2022年全国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的通告》要求,建立完善134个城市重要易涝点和80个县城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抓好汛期排水管网清淤疏通和易涝点排查工作,加强内涝预警预判、隐患点监管和应急准备,做好汛期后恢复建设和灾害评估。

22.做好市政基础设施风险普查。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数据成果质检核查指南》要求,切实做好市政设施风险普查数据成果逐级质检核查工作,提高数据成果质量,按时形成市级质检核查总报告,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常态化做好“修补查”工作。

23.持续推进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印发《2022年四川省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要点》,实施存量隐患销号常态化行动,加快城市道口“平改立”,对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生活垃圾等轻漂浮物隐患问题整治实行“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双段长”制,细化完善“双段长”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激励机制,督促指导基层加强问题分析,制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七、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24.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有关部署,持续加强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常态化开展“四史”学习,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排水管网疏通、燃气隐患排查整治等“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25.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开展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防控措施,织牢“不敢腐”的笼子。充分运用“三会一课”等制度,加强日常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健全完善城市建设管理有关工作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筑实“不能腐”的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降低基层负担。

26.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合双提升。坚持把贯彻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业务工作始终,不断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合、双提升,持续发挥好党建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工作中的引领保障作用,力促党建引领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奋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 

 

2022年5月11日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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